《贵州师范大学报》实行三级审稿制度,所有稿件必须经过审核方可发表。切实做好稿件的初审、复审和终审工作,三个环节缺一不可。对稿件编排的各个技术环节,都要规范操作,杜绝事故隐患。
一、初审由责任编辑担任,应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,负责对稿件的内容、体例、语言、文字进行编辑加工,防止和消除各种技术性差错或原则性错误,并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。要求语句通顺、无错别字,无重大导向性错误,有拿不准的问题逐级请示,把好文章质量和文字质量关。
二、复审由其他编辑担任,应审读全部稿件,把好思想内容关,并对稿件质量作出总的评价,并解决初审中提出的问题。
三、终审由总编担任,根据初、复审意见,主要负责对宣传舆论导向等方面进行把关。每期报纸的清样必须由总编进行最终审核、签字方可印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