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贵州师范大学报》的全部稿件必须有校对人员进行校对,校对人员须对校对质量负责,校报稿件的校对应不低于三个校次。
一、初校由学生助编担任,应着重解决成行、成段的漏字、掉句和重复问题,解决排版的式样问题,解决明显的错别字问题,要尽量争取做到在初校时使版面基本定型,整版改动一般在初校时完成。
二、二校由责任编辑担任,应着重解决音近字、形近字、冷字、难写字及繁体字改写成简化字等较细致的问题,解决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问题,解决作者、标题、转版、接排的呼应等问题,要争取在二校时扫清排印差错,为三校排除障碍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三、三校由总编担任,应着重全面检查,特别是页码、刊眉、注文等部分,还应在通读时再次推敲文章的内容,如发现原稿有疏漏或不妥之处,三校时一定要做出处理,决不能以“文责自负”为理由,听之任之。